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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箱分类详解罐式集装箱的分类 第一分类模式: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IMO)及其危险品运输规则(IMDG)把此类罐体划分为以下几类: (1) IMO 1型: 危险货物罐箱 • 闪点低于0℃的液态化学品; • 某些毒性或腐蚀性很高的化学品; • 自燃性货物; • 遇湿会导致危险的货物; • 自行氧化的货物; • 密封压力不超过罐体许用压力的液态货物; • 对装运腐蚀性和非稳定性货物的罐体,要用特殊钢材构成并考虑必要的内衬; • 在65℃时的罐内水蒸气压力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其他分压力与0.35kg/cm2之和不允许超过罐体的设计压力; • 可以从罐底或罐顶卸出物料
(2) IMO 2型: 亚危险货物罐箱 • 闪点为0℃至61℃且无其他危险性的液态货物; • 某些危险性、毒性或腐蚀性较低的化学品; • 密封压力低于172.4kPa但不超过罐体允许工作压力的液态货物; • 由罐底卸料。
(3) IMO 5型: 液态气体罐箱 • 用于危险性较低的常温化学品; • 非冷藏的液化气; • 由罐底卸料。
(4) IMO 7型: 冷藏液态气体罐箱 • 带隔热层的罐式集装箱; • 装运需要控温的低温液化气体; • 其他液态易腐货物; • 由罐底卸料。
(5) IMO 0型 • 闪点超过61℃的非危险货物; • 无毒型和无腐蚀性货物; • 国际执行机构禁运清单以外的货物; • 液态食品,但闪点超过21℃或酒精含量超过25%的酒类饮品则应使用IMO 1型罐箱装运; • 由罐底卸料。
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及其危险品运输规则(IMO/IMDG)与标准: (1)UN/IMO IMDG ——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危险品货物运输规则》。 (2)ADR——《关于在国际道路上运输危险货物的欧洲协议》。 (3)RID——《关于在国际铁路上运输危险货物的欧洲协议》。 (4)UN ORANGE BOOK——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 " 橘皮书 " 。 (5)DOT——美国联邦法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及英国法规的规定。 (6)UN/IMO/CSC——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 (7)ISO1496/3——《罐式集装箱的技术条件与试验方法》。 (8)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有关规定。 (9)国际上有关国家船级社的规定与要求。 咨询危险品集装箱运输、危险品厢车运输、危险品集装箱罐运输、涉及2类、3类、4类、6类、8类、9类危险品货物运输等业务,找昌联储运! 联系人:郭小姐 公司固话:020-32070709 企业QQ: 2355783778 公司邮箱: 2355783778@qq.com 公司地址:广州黄埔区西区宝石路22号中穗大厦二楼、三楼 下一篇: 清明节高速免费通行 但这些问题你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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