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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危险品清关须知2016-12-23 08:35浏览数:72次
一、 什么货物会被定义为危险品? 只要货物确定为危险品,而此货物的HS编码又列在<<危险化学品名录>>上的,需要按危险品来清关。即受理报检的进口危险化学品应是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品种。 二、危险品报检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说明 2、中文安全数据单(即MSDS,MSDS一般为外文,需翻译成中文) 3、中文危险公示标签(需符合GB15258-2009要求) 4、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注意: 1、报检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名称申报 2、危险品要在货物到港前三天进行危申报(最迟到港后前24小时内)否则是要罚款或者交检查报告. 三、危险品报关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申报要素、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提单、合同、箱单、发票。 四、中文危险公示标签要求(GB15258-2009) 4.1标签要素 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标识、资料参阅提示语等。 五、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的内容: (一)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检验: 1.检验报检货物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包装类别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与报检时提供的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是否相一致。 2.检验报检货物中是否随附中文安全数据单、包装上是否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检验: 1.检验货物的包装型式、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质量、包装标记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与报检货物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2.检验货物的包装方式、包装使用状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六、运输危险品要选择有危险品运输资格证的车辆才可以运输 联系人:郭小姐 直线 :020-32070709 QQ :2355783778 邮箱 :2355783778@qq.com 公司地址:广州黄埔区宝石路22号中穗大厦二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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