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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空运哪些类别的货物应按照危险品进行运输? 在航空运输中,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对财产、环境造成损害、并符合国际航协<<危险物品规则>>规定的分类标准的物品或物质, 在航空运输中被视为危险品,应按照危险品进行运输。根据危险物品所具有的不同危险性质,将危险品分为九类,其中某些类别又进一步划分为若干项。 1)第一类:爆炸品 2)第二类:气体,包括易燃气体、非易燃无毒气体、毒性气体 3)第三类:易燃液体 4)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5)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第六类: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 7)第七类:放射性物质 8)第八类:腐蚀性物质 9)第九类:杂项危险品,包括航空业限制的固体或液体、磁性物质、干冰、汽车等等。
大多数危险品在严格遵守一定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航空进行运输;但有些危险品,由于危险性太大因此在任何条件下被禁止进行航空运输;也有些危险品在一般情况下被禁运,但在有关国家的特殊批准下可进行航空运输,还有一些危险品被禁止在任何客机上运输而只能由货机装运。 托运人必须经过相关危险品知识培训,确保: 1)完全遵守 DGR、国货航、以及始发站、中转站和目的站所在国的所有运输规定; 2)所在公司相关职员清晰地认识他在危险品运输方面应承担的责任; 3)确保该危险品不在禁止航空运输之列; 4)货物必须根据DGR进行正确地识别、分类、包装、做标记、粘贴标签及填制文件; 5)托运人必须保存包括申报单在内的至少一套危险品运输文件或其副本,保存期限为2年,或有关国家当局规定的保留期限。
以北京为例,交运流程如下(各地可能略有差异,具体请联系当地销售人员): 1)在收运柜台出示危险品交运资质证; 2)填写托运书; 3)提交相关文件(危险品申报单、综合保函、内包装说明、鉴定报告正本、委托函、MSDS、UN规格包装商检证等); 4)检查货物包装、标记标签无误后过重、过安检入库; 5)填制运单后将运单副本交到特运室;若为国际运输,则办理完海关手续后将运单交至特运室。 危险品定义及出口操作 航空运输中的危险品指的是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因气压及温度变化、航行重的震动、空间限制等可能对飞机、生命、货物等造成伤害的货物,IATA发行的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以下称D.G.R)规定了可以运输的货物及相关的限制。 比如,在航空运输中,把油漆、干冰、电瓶、车灯等都列为危险品。 航空危险品托运程序 为了确保航空运输的安全,由最了解货物的特性的货主依照D.G.R规定对货物进行适当的标记、分类、包装、标签并制单。 出口危险品申报 一、提前一星期提供出口托单: 二、提前四天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 1.危险品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危包证显示数据应≥报关数据 三、备货装柜。 确认提单!!! 危险品操作一定要提前确认,而且不是所有仓库都能接;船东要确认,中转港也要确认;危险品级别越高,运费越高。 联系人:郭小姐 直线 :020-32070709 QQ :2355783778 邮箱 :2355783778@qq.com 公司地址:广州黄埔区宝石路22号中穗大厦二楼、三楼 下一篇: 危险品仓库要求和应急预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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