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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货车伪装偷运25吨剧毒易燃品,商丘高速交警细心察疑除隐患双节临近,物流运输繁忙。然而,受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也蠢蠢欲动,以身试法。12月12日凌晨,商丘高速交警在连霍高速公路豫皖界收费站执勤中,闻警而动、快速发应,查获南阳市唐河县一台非法运输24.6吨剧毒且易燃的危险化学品——黄磷的普通货车,及时消除了一个流动“燃烧毒弹”的潜在安全隐患。 该车被帆布伪装,裹得严严实实,外表也没有任何危险化学品标志字样;驾驶员宋某没有危险化学品从业资格证,没有公安部门批准的车辆行驶时间和路线,也没有公安部门许可或批准的任何手续。当日上午,民警依法对涉案驾驶员宋某及货车移交至商丘市公安局中州分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陈宪伟介绍,当日零时25分许,他带领民警徐长虹等人在连霍高速公路豫皖界公安检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一辆盖着帆布的车牌号为鄂C83***大货车走走停停,有意躲避交警检查。民警顿感此车可疑,遂上前拦截,询问驾驶员所拉货物。 驾驶员回答支支吾吾,似有隐瞒。民警当即上前打开外裹的帆布,发现货车装有一个罐体,后部仅有一个“腐”字,其他无任何标志字样。眼看真相败露,驾驶员无奈只好如实告诉民警,他姓宋,是南阳人,其车辆隶属于湖北省丹江口市武当万里运输有限公司,所拉的货物是固体黄磷,装有24.6吨,从南阳欲送往江苏省连云港市。 司机宋某明知该车是普通货运车辆,不能运送危险化学品,路上为了逃避交警检查,特意用帆布盖住货物。本以为趁着夜色,能快速送到目的地,不料却栽倒细心的商丘高速交警手里。 经查证,宋某没有危险化学品从业资格证件,没有公安部门批准的车辆行驶时间和路线许可手续,无法提供《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等相关凭证,货车上也没有携带、悬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属于非法运输 毒危险化学品。民警当即将宋某及鄂C83***货车予以控制,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对宋某处以200元罚款。 当日上午11时许,民警将驾驶员宋某及货车移交至商丘市公安局中州分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宋某将为一己之私不顾公共安全危害承担后果,被治安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严厉处罚。 咨询危险品集装箱运输、危险品厢车运输、危险品集装箱罐运输、涉及2类、3类、4类、6类、8类、9类危险品货物运输等业务,找昌联储运! 联系人:张小姐 公司固话:020-32070709 企业QQ: 2355783778 公司邮箱: 2355783778@qq.com 公司地址:广州黄埔区西区宝石路22号(中穗大厦)二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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